案情经过
家住宁陕县广货街镇某村的犯罪嫌疑人刘某,在上山采药时发现山梁上有野生动物活动的痕迹,为吃野味,刘某便从2016年11月份起,在国有林内沿着野生动物行走的轨迹安放了钢丝猎套30余个。
2017年12月26日,刘某在山梁顶发现一只已经死亡的黑熊,经上前查看,该只黑熊系被自己所下钢丝套套住脖子,挣扎而死,见状刘某即将黑熊扛回所住的房屋内进行肢解,后被前来巡查的民警发现。
在讯问刘某时,刘还交待2017年农历5月份期间,自己还采用同样方式猎捕了两只野生动物小麂和猪獾,并将其剥皮、肢解进行食用,剩余肉贮藏于家中冰柜。
经陕西省动物研究所鉴定:刘某非法猎捕的黑熊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非法猎捕的小麂、猪獾分别为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。
犯罪嫌疑人刘某明知黑熊为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为食用野味,以身试法,非法猎捕黑熊,触犯了我国刑法。
为严历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犯罪活动,维护秦岭生态环境和生态平衡,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猎捕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。
检察官说法
非法猎捕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是指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,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。这里的“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”,《解释》里的规定,指的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附录一、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。
野生动物是国家的宝贵资源,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人们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资源。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,具有重要的意义。人类过度捕杀已让诸多动物种群灭绝,若不再妥善加以保护,那么整个地球最后剩下的只有人类自己。
来源: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